鞍山师范学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鞍山师范学院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鞍山师范学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第三部分 鞍山师范学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鞍山师范学院概况
一、概况
鞍山师范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院校,位于拥有世界第一玉佛、亚洲著名温泉、国家名胜千山、中华宝玉之都和祖国钢铁之都的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辽宁省鞍山市。
学校始建于1958年,1978年恢复建立鞍山师范专科学校,1993年升格为鞍山师范学院,2004年通过了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2011年成功“申硕”并成为了全国本科办学院校中第一所也是唯一一所学前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单位。
建校50余年来,学校秉承“博雅兼上 知行合一”的校训,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坚定不移地走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不断建立健全现代大学制度,形成了优良的办学传统,为国家基础教育、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近7万名优秀毕业生,遍布了祖国的各条战线。
学校占地面积68.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2.9万平方米。设有14个二级分院、4个公共教研部、2个附属学校。图书馆藏书90.8万册,各类期刊1450种。有专业实验室31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达5692.9万元。各类在校生总数近2万人,已形成了从全日制本专科生教育到研究生教育、成人教育、留学生教育全方位、多层次的办学格局。
学校现有47个全日制本科专业,涵盖了文学、理学、教育学、历史学、管理学、法学、工学7个学科门类,有高职专业40个。建成省级精品课程13门,省级精品教材2部,有国家级、省级教改课题37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5项,省级教学团队1个,建立教学实践基地200余个。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深化了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加大了青年教师培养力度,积极探索多元化的人才使用格局。目前,学校有教职员工1128人,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80%以上。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教学名师2人,省优秀教师2人,省级专业带头人1人,省青年骨干教师17人,近50人被东北师范大学、大连理工大学、辽宁师范大学等多所院校聘为博、硕士生导师。
在人才培养上,学校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通识教育改革,强化教师教育优势和特色,加大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力度,大力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同时,树立了“全程育人、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的理念,全面实行了学业导师制,开展了诚信教育和以学生为本的“关怀教育”,注重对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促进了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至今,学校的班级、社团、个人先后获得了全国先进班集体、辽宁省先进班集体、辽宁省大学生示范社团、全国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学生参与科研立项、公开发表论文及各类科技大赛获奖数量逐年增加,考研率逐年提升,毕业生年终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
学校现有省级特色学科2个,校级重点建设学科、重点扶植学科、特色学科15个。2003年以来,学校共承担国家、省、市各级科研项目60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6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4项。发表核心期刊以上学术论文600余篇。主办了《鞍山师范学院学报》、并与辽宁省社科联共同主办了学术刊物《理论界》,与辽宁省文联合作出版学术杂志《艺术广角》,国家级核心期刊《生物数学学报》及其国际版编辑部也设在学校。
学校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工作,坚持“服务需求、突出特色、创新模式、严格标准”的要求,全面实施“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校遴选了一批学术造诣高、素质能力强的学术导师和实践导师队伍,实行“双导、一助、多训、全实践”的人才培养模式,并与辽宁省首批示范性幼儿园——鞍山市白鸽幼儿园等多所幼儿园建立了校外实践基地,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开放性、国际化路径,研究生培养质量显著提高。
学校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国(境)外优质教育资源,来华留学生办学层次不断提高,留学生汉语言专业实现了本科招生,是接收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院校。2000年以来,学校共招收来自美国、俄罗斯等21个国家的留学生1000多人次,先后与英国、澳大利亚、韩国等13个国家的40余所高校和20多个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并开展了实质性的交流与合作。
近年来,学校社会影响不断扩大,先后荣获“全国外国专家聘请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辽宁省科研先进单位”、“辽宁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鞍山市文明单位”、“鞍山市园丁创业先进单位”等殊荣。
“十二五”期间是学校新的重要发展机遇期,学校将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更加注重内涵、质量和特色建设,继续开拓进取、锐意创新,为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鞍山师范学院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鞍山师范学院
2.鞍山师范学院附属中学
第二部分 鞍山师范学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鞍山师范学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鞍山师范学院纳入部门决算总收入27982.88万元,同比减少2710.49万元,减8.83%;总支出27825.61万元,同比增加1626.85万元,增6.21%;年末结转结余14555.69万元。
(一)收入总计27982.8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4009.4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009.4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3973.43万元,主要是学费等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14398.42万元,主要是项目结余等。
(二)支出总计27825.6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3880.7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学院教育教学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052.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80.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68.43万元。
2.项目支出3944.89万元,主要包括校园改扩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4555.69万元
主要是校园改扩建项目正在进行中,没有到付款期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鞍山师范学院2019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750.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52.44万元,项目支出3892.30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750.7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教育支出18608.1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7.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0.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35.12万元。
1. 支出教育18608.15万元,包括:
(1)初中教育957万元,主要是师范附中的支出。
(2)高等教育17334.47万元,主要师范学院的支出。
(3)高等职业教育258.12万元,主要是奖助学金支出。
(4)教育费附加56.76万元,主要是附中校舍搬迁改造支出。
2. 科学技术支出7.06万元,包括: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7.06万元,主要是科研经费等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0.41万元,包括:
(1)事业单位离退休476.86万元,主要是离休人员工资及离退休人员取暖费及公用经费等支出。
(2)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564.53万元,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职业年金支出59.01万,主要是职业年金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2035.12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1029.54万元,主要是公积金等支出。
(2)购房补贴1005.58万元,主要是新职工货币化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2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2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8年减少3.28万元,下降71.77%,主要是由于公车制度改革,车辆减少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2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等费用,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5批次,59人,1.29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9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5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鞍山师范学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教育类事业单位,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鞍山师范学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60.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4.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5.7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78.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5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13.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8.6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鞍山师范学院共有车辆1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1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2019年鞍山师范学院有两笔绩效评价项目,分别为1500万及3000万,是用于我院的改扩建项目经费,我院有严格按照工程采购合同及进度执行。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