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持手续完备的“学生退学审批表”到计划财务处收费科(行政楼二楼205)办理。
2.收费科核查该学生在校期间学宿费的缴费情况。
3.根据辽宁省及学校有关学生退学、退费的文件规定,确定该学生是否符合退费条件,并按月退还已缴纳剩余学宿费 。
4.对于需要退还部分学宿费的学生,填写“退费申请表”一份,要求将缴纳学宿费时的缴费凭证退还计划财务处,并提供本人工商银行卡卡号,方可办理退费手续。
5.退费手续办理完毕后,计划财务处收费科注明在校期间学宿费的缴纳及退费信息,并签字盖章。
6.学生退学、退费手续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