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全面摸排拖欠企业账款底数
工作方案
校属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意见》,根据省、市部署的会议精神,为更好完成我校摸排拖欠企业账款底数工作,特制定进一步全面摸排拖欠企业账款底数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学校高度重视此次摸排拖欠企业账款底数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落实工作。
组 长: 栾培新 刘庚炜
副组长: 陈学宽
成员单位:党政办公室 计划财务处 后勤保障部 资产处 招标采购中心 校园建设管理中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计划财务处牵头负责,办公地点行政楼208室,联系人王丽娜 班昊楠
二、工作步骤
1.前期准备工作:2024年12月5日召开相关部门工作协调会议,5日上午前各部门到计划财务处领取工作相关材料。计划财务处负责综合协调、制定工作方案,提供统一填制模板及文字说明材料,解释填报口径和范围。
2.数据核验工作:各部门需确定一名填报人与计划财务处对接,并做好数据保密工作。
第一阶段:12月7日中午前,各部门核对计划财务处返还数据,及时补充、完善基础数据,对新增、漏报数据重新填报完整。各部门数据材料确认无误后以U盘形式传输至计划财务处。
第二阶段:12月8日,由各部门再次确认填报数据,汇总填报材料报计划财务处,校对无误后签字留存,并向分管校领导汇报。
3.数据填报范围和口径:一是截至2024年6月30日,根据构成交易关系的双方签订的具有效力的合同(协议),并确定为“已违反合同约定,应付而逾期未付”,确成拖欠大中小各类企业的全部货物、工程和服务类的账款。二是未纳入2023年“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台账”(331台账)的欠款。
4.不在填报范围的内容:依据法律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无交易关系的合同;无合同约定的账款;未开工项目、项目在续存期等依据合同约定未达到付款条件的应付账款;机关、事业单位往来款;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产生的借、贷款;其他非货物、工程、服务类账款。
5.文件上报:12月10日,计划财务处与财政局、工信局对接沟通确认基础信息后,按上级部门规范要求,联系各部门填报人自行录入债务软件系统,并上传PDF资料附件。由计划财务处全部审核完成后上报财政部门和工信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谁拖欠谁填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压实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对填报数据质量负责,填报内容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做到摸清摸透,应报尽报。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严肃财经纪律,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准确、逐笔摸排拖欠企业账款数据,不得虚报瞒报。
(二)加强工作指导
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综合协调、指导,做好口径解释。各部门切实摸清底数,确保数据可查、可验、可溯、可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汇总、分类、分析工作,推动清欠工作夯实基础。
(三)形成工作合力
各相关部门要密切沟通协作,加强跨部门信息交流共享,积极调动财务、法律、金融等第三方专业力量,提供必要支撑,提升摸排质量,做好数据比对工作。
(四)严格保密纪律
坚持内外有别,内紧外松,只做不说。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披露摸排数据。要加强舆情监测和引导,防止媒体炒作,放大风险。要建立舆情快速处理机制,准备风险预案,快速反应,主动应对,做好舆情应对处置。
计划财务处
2024年12月5日